【頒布時間】2012-5-12【標題】中治工辦、鐵道部關于印發(fā)《關于鐵路工程項目進入地方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招投標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發(fā)文號】中治工辦發(fā)〔2012〕3號【失效時間】【頒布單位】中央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鐵道部【法規(guī)來源】http://www.mos.gov.cn/mos/cms/html/3/54/201206/17089.html
【法規(guī)全文】
中治工辦、鐵道部關于印發(fā)《關于鐵路工程項目進入地方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招投標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中治工辦發(fā)〔2012〕3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鐵路局:
經中央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現將《關于鐵路工程項目進入地方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招投標工作的指導意見》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二
【法規(guī)全文】
中治工辦、鐵道部關于印發(fā)《關于鐵路工程項目進入地方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招投標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中央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鐵道部
中治工辦、鐵道部關于印發(fā)《關于鐵路工程項目進入地方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招投標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中治工辦發(fā)〔2012〕3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鐵路局:
經中央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現將《關于鐵路工程項目進入地方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招投標工作的指導意見》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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